南京医科大学归国学者联谊会章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4-15浏览次数:215

第一章 总 则
    第一条 性质 南京医科大学归国学者联谊会,接受南京医科大学党委领导、面向全校归国高级专家、学者,挂靠在校侨联的群众性组织。
    第二条 宗旨 本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团结全校归国专家学者,发挥自身优势,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、有特色、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作贡献。
    第三条 原则 本会以“人才强校”为指导原则。
第二章 任 务
    第四条 维护权益:根据需求,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,以促进归国学者进一步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及对归国人员的有关政策,共同维护会员应有的权益。
    第五条 陶冶情操:组织各种座谈、考察、观摩、联谊,以加强归国人员之间的联系、交流沟通,培育共同爱好兴趣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;总结归国适应生活和工作的经验,帮助新归国人员解决各类适应问题。
    第六条 发挥作用:充分发挥人才的资源优势,多方位、多层次、多形式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作出突出贡献;为学校引智、引资、引项目;促进交叉边缘学科的合作;开展公益事业活动;积极参与建言献策,共同推进政治文明。
第三章 组 织
    第七条 申请入会的条件
    1、承认并履行本章程。
    2、在国外具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学习和研修工作经历,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。
    3、自愿加入本会并按时交纳会费。
    第八条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,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同意后成为会员。
    第九条 联谊会设名誉会长1名,会长1名,副会长3名,秘书长1名。
    第十条 由全体会员会议产生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归国学者联谊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包括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每届任期三年,换届时原则上仅2/3能连任。
    第十一条 活动方式根据活动内容自定,联谊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。
第四章 经 费
   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
    1、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。
    2、通过有关公益活动寻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。
    3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拨给经费。
    第十三条 每年年会公布经费收支情况。
第五章 附 则
    第十四条 第一届联谊会会议由校统战部负责筹备。
   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联谊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   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联谊会,未尽事宜由联谊会研究决定。